5月1日起,社保费率这样降,企业职工都受益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简称《方案》),明确了关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社保缴纳基数等一系列新政策,关于钱袋子,对社会影响不小。

一起了解下,5月1日起,你的社保将发生哪些变化!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一系列实招将确保明显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负担,让市场主体真正有获得感,为全年减轻企业税收和社保缴费负担近2万亿元提供有力支撑。仅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的降低就预计会为企业社保缴费减轻3000亿元的负担。另外,社保降费并不会降低参保人员的社保待遇,不会影响养老金的足额发放。

为大家整理了几大关注点,请参考!

一、政策靴子终落地

社保费率的调整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呼声渐长,从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到3月底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再到现在以正式文件的形式落地,社保费率涉及的一揽子减税降费政策明确要从5月1日开始实施了。

国务院办公厅表示,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是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举措。要统筹考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稳步推进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确保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负担有实质性下降,确保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按时足额支付。

人社部此前介绍,截至2018年底,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9.42亿人、1.96亿人、2.39亿人;全年三项基金总收入为5.6万亿元,同比增长15.28%,总支出为4.87万亿元,同比增长16.08%。社保卡持卡人数达到12.27亿人。

从职工角度方来说,随着社保费率继续阶段性下调,如何保证待遇稳步提升,成为关注的焦点。有关专家表示,社保待遇随社会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波动呈现刚性增长,这是社保制度的客观规律。降低社保费率的一个必要前提,就是保障参保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确保个人待遇不“缩水”。

二、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幅有史以来最大

在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方面,《方案》明确,自2019年5月1日起,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称省)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6%的,可降至16%;目前低于16%的,要研究提出过渡办法。各省具体调整或过渡方案于2019年4月15日前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

从原规定的20%降至16%,一次性降低4个百分点,这是我国建立社保制度以来降幅最大的一次,中国财政学会绩效管理研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依群预计将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3000亿元

三、继续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

《方案》提出,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自2019年5月1日起,实施失业保险总费率1%的省,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自2019年5月1日起,延长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以上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

当前,我国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均存在一定的可降空间,此次政策的再次延长,对企业而言是又一利好。

四、企业和职工共同受益

《方案》提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其他险种缴费,原则上暂按现行征收体制继续征收,稳定缴费方式,“成熟一省、移交一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和城乡居民社保费征管职责如期划转。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财政、医保部门要抓紧推进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等各项工作,切实加强信息共享,确保征收工作有序衔接。

妥善处理好企业历史欠费问题,在征收体制改革过程中不得自行对企业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不得采取任何增加小微企业实际缴费负担的做法,避免造成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同时,合理调整2019年社保基金收入预算。

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到,要确保职工社保待遇不受影响、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这给企业和职工均吃了“定心丸”,二者共同受益。社保待遇会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的波动呈现刚性增长,降费率不会影响到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权益和其他社保权益。

据测算,降低费率后基金总体上仍能够保证收大于支,而且我国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4.78万亿元、全国社保基金已有2万亿元左右的战略储备,能够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正常发放

这次降低社保税率的措施,明显降低了企业社保缴费的负担,极大地提高了企业生产经营的活力。企业参保门槛降低,不仅有利于企业进一步扩大用工,稳就业,也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职工的参保积极性,将更多的职工纳入养老保险制度中来,形成企业发展和养老保险制度的平衡发展,让企业和职工都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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